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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办事指南

一、结婚登记须知  

1、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  

2、建议双方婚前到医院体检。  

3、婚姻登记机构:双方中任一方户口所在区民政局。  

4、需备资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婚检证明(自愿),离婚再婚者带离婚证明或离婚协议书。  

5、办理结婚登记后将结婚证复印件交人事处计生办。  

6、天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咨询电话:(02038622085    预约电话:(02083177925

地址:黄埔大道中256号恒安大厦一楼(天河区政府对面)  

接访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五、星期六  上午8:00—1130

(注:平时不须,节假日和周末要预约)  

 

二、办理生育登记流程

、教职工产假规定    

正常生育假:98天;  

生育奖励假:80天;

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30天;  

双胞胎增加产假:15天;  

遇寒暑假时产假顺延其中一个,妻子生孩子,丈夫享受15天陪产假。  

 

四、调入人员提供计生证明材料  

新入职的教职工需提交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报到时填写《计划生育人员信息采集卡》。  

 

五、调出人员开具计生证明须知  

调出人员由计生办开具计生证明并移交计生档案,档案移交回执要交回计生办。  

 

备注:  

棠下街政务服务中心计生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服务地址:天河区华景北路279号华景新天地首层棠下街政务中心

服务电话:85579041

投诉电话:8565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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