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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校级教学名师的通知

2019/11/27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2019〕539号),学校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学,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2.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并累计在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作10年以上且受聘为教授职务,其中在我校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3.近 3个学年度,面向我校本科生的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96 学时/学年。

4.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近3个学年度,学生评教分数的平均分排在本学院的前30%或近5学年获得3次“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称号或近5学年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

5.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

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出现教学事故、 学术腐败等行为的教师不予评选。

(二)其他条件

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或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不含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项。

2.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完成人(排名前五)、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

3.近两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

三、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2019〕539号)(附件1)文件规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请填写《2019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表》(附件2)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各单位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对申请人逐个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填写《2019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于12月13日前将推荐人选推荐表、支撑材料和单位汇总表统一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办公楼312室),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inr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是激发广大教师从事一线教学、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2. 2019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表

3. 2019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教务处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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