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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2019/12/23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网《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信息,请各教学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选派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人员,项目分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三类。

(二)选派专业

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四)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五)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六)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七)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报名方式

2020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1日-1月1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五、校内申报材料受理

各单位拟申报人员请务必于1月10日下班前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按附件1内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

(一)纸质申请材料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需手写,各二级单位不需签字、盖章。

(二)同时递交一份经单位批准盖章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2),各单位负责人写明推荐意见、签字、盖章。

(三)《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档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五、注意事项

录取结果于2020年3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邮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联系人:王琴琴 李超虹 联系电话:38256620

邮箱:gdinrsc@163.com

附件:

1.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资料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工在职进修申请表》

3.《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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