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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工作服务指引

2020/02/26  浏览()次

各单位、全校教职工:

根据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同时便利疫情防控期间广大教职工办理人事相关业务,即日起各类业务主要通过线上办理,现将相关业务工作调整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以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紧急业务优先办理为原则,采用灵活弹性工作模式,在线工作,错峰上班,处理各项人事业务,减少纸质文件和线下面对面业务办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二、业务办理

(一)人才工作

人才引进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均改为网上组织或延期举行,暂停组织线下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活动,所有人才引进工作事务的材料原则上均采用电子流转。各具体工作联系方式:

1.人才引进面试事务

取消校内各类人才引进的现场面试(包括院系和学校的面试),改为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

联系人:吕亮、王娟

联系电话:38256619 QQ:386560698(吕),972414822(王)

2.入职前考察事务

学校已讨论通过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可进行视频考察。

联系人:魏思美

联系电话:38256620 QQ:2642605236

3.新教职工入职事务

暂时取消现场报到,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备齐报到材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gszpw@gpnu.edu.cn,人事处审核无误并做好登记,登记当天即视为报到。如有急需,登记当天人事处为入职人员开具各类介绍信等;如非急需,各类介绍信将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开;如有其他特殊需要,另行沟通处理。

联系人:柯娜茵、魏思美 联系电话:38256619(柯)、38256620(魏) QQ:348493630(柯)、2642605236(魏)

(二)师德工作

开具师德师风证明,实施QQ线上审核,具体流程为: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扫描后发至教师工作部邮箱(jssz@gpnu.edu.cn)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工作人员盖章扫描后发给单位或个人。

联系人:王琴琴 联系电话:38256620 QQ:6671926

(三)师资工作

1.各类人才项目申报及考核

人才项目的申报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进行。第二批校级青年英才中期考核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按时间节点提交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有需要再另行通知提交。

2.国外访学

国家公派相关项目人员的派出与回国等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在国家发布疫情解除前,暂不审批教师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单独说明。对于已审批但尚未派出的人员,建议推迟派出时间,待疫情解除后派出。

回国人员可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向所在学院报到,再由学院告知人事处。回国人员档案表等相关文件纸质版另行通知补交。校内出国留学项目参考国家公派项目执行。

已经办理完出国留学手续,因疫情无法按期派出的,请第一时间以QQ或电话的形式的向师资科进行报备。

3.签订攻读博士、博士后等协议

由于受疫情影响,涉及签订相关协议的,请提前与师资科联系,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

4.教师培训

由于受疫情影响,教师集中培训暂缓,师资科将制定教师线上培训计划,对全体教师加大信息化培训力度。岗前培训将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培训方式,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琴琴 李超虹 联系电话:38256620

QQ:6671926(王)、312381118(李)

(四)劳资薪酬工作

1.考勤月报表在规定上报时间内(当月28日至下月3日)扫描成PDF上传,纸质按通知要求补交。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及时到岗人员(含合同工)由所在单位统一函报(扫描成PDF上传)劳资科备案。

2、需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教职工,由办公室主任核实并在有关单位走完流程,需要最后提交人事处和学校主管领导签批的,扫描成PDF上传请假(销假)单。

3、到龄申报退休的教工在接劳资科电话通知后,根据电话指引办理相关手续。

4、疫情期间教工个人在薪酬、社保、福利等方面有问题的均可直接电话(38265625)咨询劳资科,相关经办人员负责答疑。

单位可通过“广师大-劳动工资”QQ群(群号425012984)咨询

5、新进人员薪酬发放等情况由劳资科与调配科直接衔接。

6、学校教职工的薪酬发放由劳资科与财务处直接衔接。

联系人:李菁、杨肖尤、林舒韵

联系电话:38256620 QQ群:425012984

(五)综合类工作

1.在职证明、在职收入证明、职称证明

申请人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下载并填写所需证明表格;

所有证明均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一卡通电子版,办理职称证明的,需提供人事处师资科职称证明(电子版)。按照“证明类型+工号+姓名+二级单位”命名,与所提供的资料一并发送至邮箱rsc@gpnu.edu.cn,注明需要电子版或纸质版,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和邮箱;证明开具以后,扫描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纸质件于证明申请次日上午(周六周日除外)在行政楼306室领取。

2.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电子版;申请时,需提供办理证明的详细说明(如具体用途、待证明亲属关系、身份证号)等资料;按照“亲属关系证明+姓名”命名,与所提供的资料一并发送至邮箱rsc@gpnu.edu.cn,注明需要电子版或纸质版,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和邮箱;收到申请后按程序查阅档案以后方能开具证明;证明开具以后,扫描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纸质件在接到通知后在行政楼306室领取。

注:疫情期间,人事处综合科统一10天集中前往档案馆查阅档案一次。

3.请假(计划生育)

请假人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下载计生请假表,本人签字,报本单位领导同意;请假人需提供本人生育住院记录或出院小结(电子版)。按照“计生请假+姓名+二级单位”命名,与所提供的资料一并发送至邮箱rsc@gpnu.edu.cn,并提供本人联系方式和邮箱;证明开具以后,扫描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纸质件在疫情结束后统一到行政楼306室领取存档。

联系人:林峰 汤紫 联系电话:38256622

QQ:759522047(林)291768527(汤)

注:所有业务需要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的,疫情期间可提供有关领导意见截图、签字章或电子签。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将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合理调整工作安排,不断优化工作方式,为全校教职工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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