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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9/22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我校教学岗位上任教(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具体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各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提供师范教育类专业成绩单可免修两学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提供本科期间成绩单,并标出“教育学”、“心理学”和实习课程等成绩)。

高等院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0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参与人

内容

申请人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操作手册见附件)。

因认定流程时间紧,请申请人先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格和体检医院详见附件(体检表双面打印,贴照片处盖二级学院公章,照片需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纸质证件照)。

10月9日至10月16日

申请人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10月17日前

申请人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的第二天,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网址:http://gxrd.gdedu.gov.cn/gxrd,下称“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将纸质证件照交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2)。

10月20日前

人事处

人事处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照认定条件完成本校申请人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分别在两个系统进行确认。

10月25日前

人事处

人事处工作人员将本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11月上旬

省教育厅、人事处

省教育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教育厅网站和学校主页同步公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20

20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795876091

附件:2020教师资格认定附件包

人事处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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