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广州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穗府办函〔2015〕12号),现将其转发,请有意申报者查看附件通知要求并按时做好申报工作。
各单位于2015年1月29日前填写《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广州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里附件2《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和附件3《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校本部行政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gdinrs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师资科联系人:杨肖尤,电话:020-38256620
附件: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广州市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人事处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