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306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及选派计划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月5日至15日申请)
2.地方合作项目;(4月6至20日申请)
3.国外合作项目;(请在国家留学网具体查询)
4.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3月20日至4月5日申请)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五、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2015年正式申请时,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岁,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且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以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3.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规定的合格标准。暂不具备外语派出条件的,则必须承诺2014年上半年或2014年下半年到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外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其它公派出国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留学项目。
六、申请办法
1.留学基金委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具体申报方式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网址http://apply.csc.edu.cn。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2.申请材料。按照《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Chuguo/fc8d228ee3ec4374ae66c004ccb16e1f.shtml)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3.我校受理程序:
(1)校内审核。教师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在职培训进修申请表》,(可从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区师资管理栏内下载,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各单位统一将申请表报人事处。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请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送。
(2)网上报名及报送纸质材料。经人事处审核通过者,由人事处通知其网上报名及报送纸质材料。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1月12日,各申请人自行网上填报。请申请者于2015年1月12日前将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申请材料报人事处。
联系人:王琴琴 杨肖尤 联系电话:38256620
人事处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