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启动第四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名额5人,入选者将授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条件
本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审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附件1)来执行。评选的基本条件为:参评教师须受聘教授或副教授职务,坚持讲授基础课;参评教师近三年来,直接面向本科生教学的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120学时。其他条件参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院校)》(见附件2)执行。
三、评选方式与步骤
1.申请者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并附上个人简介(500字)一份,交所在二级学院(部、中心)。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本单位教师所报材料,向学校择优推荐候选人,并核对材料的真实性。
3.教学名师奖评选委员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兼任),根据候选人陈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校级教学名师奖人选。
4.公示获教学名师奖人员名单。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各单位于11月13日(下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含教学名师推荐表、个人简介及其电子版、所有附证复印件等材料)直接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时间紧迫,为做好校级教学名师的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配合,确保按质按时完成此次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评选任务。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20;
地址:办公楼312(人事处师资科);电子邮箱:gdinrsc@163.com。
附件:1.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2.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教学名师推荐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