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2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常驻白云校区辅导员和教务员名单,到白云校区任公共课教师名单(按广师院〔2012〕264号文规定,须经教务处审核)。于2014年1月8日前,报人事处劳资科(办公楼305室)。
兼职系(教研室)主任、本科专业负责人、班主任、分工会主席的津贴,由人事处根据学校发文聘用名单或职能部门报送名单计拨(发)。
人事处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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