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尽快脱颖而出,推动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暂行办法》(广师院[2007]312号),决定对我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二批培养对象进行期满考核,同时开展第三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二批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
各有关单位组织有关培养对象认真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二批培养对象期满总结报告》(一式一份),并做好审核意见;学校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暂行办法》对第二批培养对象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资助经费用于购买图书资料、科研合作、课题立项、出版学术著作、学术交流等。
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第三批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
各有关单位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按评选条件以专任教师数8%的比例进行推荐。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是提升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提高学科建设水平的关键,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有关材料(含电子文档)请于11月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之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材料时需提交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由各单位审核与原件相符)。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38256620;电子邮箱:gdinrsc@163.com
附件:
1. 第二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暂行办法
3.第二批培养对象期满总结报告
4.选拔培养申请表
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