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前准备工作,今年我校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启动预报名程序,具体通知待人事厅、教育厅发文后另行发布。现就预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
至目前,仍按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可参照2014年我校职称评审通知(正式通知下文后以2015年人事厅、教育厅文件为准)。
二、申报范围
1、我校各系列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在岗位性质,凡符合申报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均可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集中受理申报教师系列(含教学、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图书资料系列专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人员的评审及推荐。
2.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人按照对应评审机构的要求提交材料,学校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未经学校同意,通过不规范渠道获得资格者,学校不予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三、个人预报名时间和要求
1、申请人员请于7月6日前在所在单位报名,详细填写《2015年职称评审预报名人员名册》(见附件1),申报职教系列相关专业教师职称,需符合职教系列有关申报条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师申报职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见附件2)。
2、填写报名表时,“送评学科组名称”应严格按照广东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下设学科组(见附件)规范填写。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粤教师[2014]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今年被广东省教育厅授予副教授评审权,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教育学等六个学科设置副高学科评议组(普教)。为组织好今年我校的副高评审工作,请各单位务必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了解最新信息,并上报有责任心、有相关经验的职称评审秘书。
2、各单位请于7月8日前将《2015年职称评审预报名人员表》、《2015年职称评审秘书名单》、《学院教师申报职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并附证明材料)以书面盖章形式送达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2室),表格电子版发送到gdinrsc@163.com(各单位打包发送)。
3、学校将严格按照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职教系列人员进行审核、评议,投票表决,超过到会成员2/3(含2/3)以上为赞成票数,作为学院同意其申报职教系列职称推荐人选,否则,仅限于申报普教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4、在省教育厅职称申报系统开放后,人事处将根据今年职称申报情况组织申请人参加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琴琴 杨肖尤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
人事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