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9﹞12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将开展2019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2019年在我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等领域遴选30名左右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二、评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可推荐“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的名额为1名。
三、评选条件
被推荐候选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 基本条件:
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育理念先进,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重点支持思想政治课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已连续全职在粤工作5年以上,入选后需继续全职在粤工作3年以上。
(二)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人选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3-2019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或以上课程(本人讲授的学时数不得低于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二);
2.非“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者,非“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及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3. 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4. 非现任校级领导。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并将申报表、汇总表、佐证材料及教学录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于6月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学术委员会审核、党委审议。
(四)按要求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5日前推荐上报。
(五)申报对象于6月18日前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http://rc.gdstc.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同时对个人知识产权、科研诚信及伦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并作出承诺后在线提交申报书。
(六)学校于6月22日前对申报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线上传形式审查意见。同时在线提交候选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审查意见。
(七)省教育厅进行审查和评审。
五、工作要求
(一)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联系人:王琴琴、李超虹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
1、佐证材料及教学录像的具体要求
2、2019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本科院校)候选人申报表
3、2019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本科教育)
人事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