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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8-2021年聘期期满考核资料的预通知

2021/06/30  浏览()次

各相关单位:

学校第二聘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为了使各单位、各教职员工进一步了解现状、明确努力方向,不断提升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育人的能力,同时为年底正式考核做准备,现将学校第二聘期期满考核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预提交资料对象

(一)预提交资料对象:专任教师岗、专职辅导员岗、专职科研岗专业技术人员;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含新到校人员。

1.符合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聘期期满考核:

(1)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

(2)2018-2021年聘期内,因请事假累计2年及以上或病假累计4年未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

(3)其他按规定或经学校同意不参加聘期考核的人员。

2.“双肩挑”人员和管理机构中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人员,需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其中,具备教师系列职称的,需在其专业技术岗位归属的二级单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考核;具备除教师系列职称之外其他系列职称的或按辅系列岗位管理的,需在其所在单位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

3.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辅导员需在其所在单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二)聘期考核时段

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聘期。

二、考核内容

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2021年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要求逐人逐项核算。聘期内,若有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的,分段折算后核算。

三、组织机构

(一)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宏观指导,审议各单位提出的考核结果,监督和指导各单位考核工作,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各单位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成立2018-2021聘期(以下简称二聘)期满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重点考核履行2018-2021年聘期岗位职责的实际业绩。

五、提交时间

2021年7月15日前,各个单位汇总后提交考核资料汇总表。电子版发至:gsszk@gpnu.edu.cn

附件:

1.2018-2021聘期考核工作量预统计表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术期刊认定办法 (广师院〔2017〕275号)

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广师院〔2016〕467号)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2021年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广师院〔2018〕63号 )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联系人:鄢老师              02038256620

人事处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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