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定于近期开展第二批“青年英才”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第二批“青年英才”培养对象进行期满考核
教学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5)填写《青年英才(教学)培养期满总结表》(附件1)和《青年英才(教学)期满考核情况简表》(附件3),科研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5)填写《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满总结表》(附件2)和《青年英才(科研)期满考核情况简表》(附件4)。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养期内师德表现、教学科研、学术成果等情况。期满考核主要参照《培养办法》工作任务要求进行。能完成培养期任务要求者为合格,业绩成果特别突出者为优秀;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要求者为不合格。
二、考核方式
期满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完成。学校按照《培养办法》制定考核方案,学术委员会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 个人填写总结报告。期满培养对象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由各单位汇总提交学校人事处。
(二) 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进行材料初审。
(三) 学校考核。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培养对象提交的材料,对培养对象期满有关情况进行考核。
(四) 评定考核结果。根据学术委员会考核意见,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做好第二批“青年英才”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请各单位组织培养对象认真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各单位于2022年3月21日下班前将有关表格及其佐证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12),并将电子版的材料发送至gsszk@gpnu.edu.cn。
联系人:鄢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20
附件:
1.青年英才(教学)培养期满总结表
2.青年英才(科研)培养期满总结表
3.青年英才(教学)期满考核情况简表
4.青年英才(科研)期满考核情况简表
5.第二批“青年英才”培养对象名单
人事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