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启动预报名程序,正式通知另行发布。现就预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评审范围:
(一) 受理对象
与学校建立了聘用合同关系的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 评审范围
1.高校教学(含专职辅导员、思政课专任教师)、研究、实验和图书资料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的评审工作;
2.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统一归口到业务工作所在单位(部门)组织申报;
3.申报其他系列职称的人员,申报人按照对应评审机构的要求提交材料,学校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未经学校同意,通过不规范渠道获得职称者,学校不予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
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要求: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除有特色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原则上要求提供202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专业技术人才转系列评审,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5.其他各系列职称(含工程、会计及审计、卫生、档案系列等)按省人社厅下发的各系列评审条件执行,详见对应职称评审单位网站中的职称专栏。其他系列需外送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按该系列职称评审要求填报各类表格并提供业绩材料,由本单位审核推荐后于4月11日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2室)。
6.为做好我校的职称评审工作,请各单位务必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了解最新信息,并上报有责任心、有相关经验的职称评审联络员(报名今年职称评审的申请人不能作为职称评审工作联络员)。
7.请各单位于4月11日前报送本单位《2021年职称评审预报名表》(附件1)和《2021年职称评审联络员名单》(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2室),电子版发送至gsszk@gpnu.edu.cn。
8.为加强联系与及时沟通,请报名人员加入2021职称评审工作QQ群:390474501,入群后请改名为单位+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老师 鄢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20
附件:
1、2021年职称评审预报名表
2、2021年职称评审联络员名单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
人事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