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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一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4/04/18  浏览()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选树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广师大党委〔2024〕17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广师大党委〔2024〕25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方案》(广师大党委〔2023〕9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届学校“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岗教职员工。

二、奖项设置

校内评选“最美教师”数名,并优先推荐获奖教师参评上级和属地“最美教师”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师德高尚。能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充分展示教师队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良好精神风貌。

3.成绩显著。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在教学、科研、育人、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成绩,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4.事迹感人“最美教师”重点选拔: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产学研服务等一线实绩突出的典型教师;致力于攻克高精尖技术、“卡脖子”难题,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领军人才教师;特色鲜明、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在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坚守乡村一线,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在边疆绽放青春、支教建功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等,在师德师风方面有感人事迹。

5.具有一定荣誉。原则上在近五年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荣誉(含校级荣誉)。

四、评选办法

1.经个人报名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组织范围内原则上限推荐1名候选人。教职工人数超过100人的二级党组织可酌情推荐2人。

2.各二级党组织要充分发动、广泛宣传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对标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各单位所推荐的候选人须征求被推荐对象和所在教工党支部的意见,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学校将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研究确定“最美教师”建议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向每位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在2024年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表彰,并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以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

五、材料报送

1.各二级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第一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推荐表需经所在教工党支部和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WORD版和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的扫描件PDF版。

2.候选人原则上还需报送个人事迹简介视频,视频要求横屏拍摄,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为MP4,视频格式为高清格式1080P(1920*1080),配字幕。请保留视频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无音乐的版本)备用(该版本暂不用提交)。

3.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提供扫描件。

以上参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凝练重点,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于5月6日(周一)前以“最美教师+二级党组织名称+候选人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到jssz@gpnu.edu.cn,纸质版盖章后交至东校区行政楼60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尹忠琼、伍瑛,020-38256203、38256606)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第一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工会 党委宣传部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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