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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引进人才期中考核的通知

2024/06/11  浏览()次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踏实工作,积极进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合理评价引进人才的工作业绩,引导新进教师不断明确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我校将开展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引进人才的期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前引进来校工作并承担考核任务的在岗人员(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的《人才引进协议》中的《引进聘期考核任务书》进行考核。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填写考核材料。考核对象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期中考核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考核对象所在学院审核并出具意见后提交学校人事处,学者岗位的期中考核材料直接提交学校人事处。

(二)人事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三)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期中考核。

(四)考核结果审定。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在校园网公布。

四、考核结果等次及标准

期中考核结果分为未通过、通过、提前完成期满考核任务及提升引进层次。

(一)未通过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应确定为未通过。

1.未完成引进聘期期中考核任务的。

2.引进聘期内因师德失范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处分的。

3.引进聘期内发生重大教学事故(I级)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期中考核的。

5.其他被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会认定为期中考核不通过情形的。

(二)通过

完成引进聘期期中考核任务,无上述“未通过”情形的。

(三)提前完成期满考核任务

完成《引进聘期考核任务书》中的期满考核任务,本人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期中考核情况表》(附件2)中勾选“申请提前期满考核”,所在学院出具意见,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

(四)提升引进层次

青年人才岗位完成期满考核任务,并达到引进层次以上考核任务标准的(无业绩抵扣情况),可在期中或期满考核时申请提升引进层次。本人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期中考核情况表》(附件2)中勾选申请提升引进层次,所在学院出具意见,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期中考核已申请提升引进层次的,四年引进聘期结束时不再提升引进层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加强对人才引进聘期考核的指导把关工作,切实落实人才引进聘期考核主要责任。

(二)考核对象应如实、认真规范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期中考核情况表》,并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版表格发至邮箱gsrsk@gpnu.edu.cn。纸质版表格、《引进聘期考核任务书》复印件和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学院,由学院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期中考核情况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学院汇总考核材料于2024年6月2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东校区行政楼311)。

联系人:柯老师、张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19


附件:

1.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引进人才期中考核人员名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期中考核情况表(2024)


人事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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