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教职员工2022-2025年聘期(以下简称“第三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加多元、科学、合理评价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业绩,鼓励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多出成果,争创佳绩,促进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广师大〔2022〕332号)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2025年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与范围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2025年聘期期满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将在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发布。第三聘期期满考核主要以线上考核为主,考核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考核范围主要为受聘于管理岗位(管理三至八级岗位的人员除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事业编制在岗人员(2025年1月1日后到校工作的人员和202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除外)。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具体要求
(一)被考核对象根据所聘岗位,对照所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在人事综合管理系统聘期考核模块中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线签署《承诺书》,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二)各单位须成立第三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确定其中1名人员为工作秘书,方便工作对接与审核权限分配,并将名单纸质盖章版和电子可编辑版于5月15日前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1.教学单位:工作小组由党政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人数应为单数。其中,教职工代表名单按民主方式产生。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
2.教辅单位:工作小组由党政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人数应为单数。其中,教职工代表名单按民主方式产生。工作小组名单须经各单位办公会议研究后提出。
3.其他单位:工作小组由党政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教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人数应为单数。其中,教职工代表名单按民主方式产生。工作小组名单经须各单位处务会议研究后提出。
三、工作安排
(一)被考核对象核对确认业绩和完成情况。被考核对象的业绩成果主要从教务、科研等系统导入(详见附件2)。被考核对象根据所聘岗位,对照所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于5月15日前登录教务、科研等系统,对聘期内(业绩成果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业绩进行补充完善。
同时登录人事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rsgl.gpnu.edu.cn/#/home),在聘期考核模块中核对确认自己的业绩和完成情况。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从教务、科研系统中导入相关数据,或数据有错漏的,请在【核增/核减】模块中提出申请,经各单位和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对导入数据进行修正;如有符合工作任务减免的情形,可准备相关佐证,经审核后重新核算工作任务。
(二)学校公布第三聘期期满考核方案。
(三)各单位组织开展第三聘期期满考核。
1.个人填报。被考核对象于5月31日前登录人事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rsgl.gpnu.edu.cn/#/home),在聘期考核模块中填写相关内容,从系统中导出聘期考核登记表交到所在单位(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2.单位审核与公示。第三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小组在教职工总结或者述职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方案和人事综合管理系统内工作量完成情况,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提出聘期考核结果建议,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告知每一位被考核对象,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结果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本单位考核结果录入人事综合管理系统并提交后,从系统中导出汇总表,连同考核对象提交的聘期考核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人力资源部(时间另行通知),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初审。
(四)考核结果审定。经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审议,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五)公示
审定的考核结果在学校内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发文确定并将聘期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七)第三聘期期满考核结束后,下一聘期聘用合同签订前,所有教职员工按原岗位自然延续聘用,期间的业绩纳入下一聘期。
附件:
1.第三聘期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聘期考核模块数据对接说明
3.【操作手册】人事综合管理系统聘期考核模块(个人)
4.【操作手册】人事综合管理系统聘期考核模块(二级单位)
联系人:李超虹
联系地址:东校区行政楼503办公室
邮箱:gsszk@gpnu.edu.cn
联系电话:38256622
人力资源部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