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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14/09/15  浏览()次

 

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915日上午8:302014921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人:陈丽霞

    真:(0203762765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

邮政编码: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师资科

人:王琴琴、杨肖尤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本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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