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24日上午8:30至2013年9月30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省教育厅受理部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丽霞
传真:(020)37627657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学校受理部门: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琴琴 杨肖尤
联系电话:(020)38256620
附件: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