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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诚邀海外英才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2024/01/27  浏览()次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于200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经济区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广州。学校目前共有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和河源校区等5个校区。

学校学术传统深厚,崇教重学。学校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历史学等9大主要学科门类,民族学、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3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教育学、民族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电子信息、机械工程、能源动力、会计、新闻与传播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设有26个二级教学单位,72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科专业35个,文科37个,师范类36个,全校本科生3.6万余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700余人。

现诚邀海外青年英才依托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条件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待遇及配套

1.国家资助:100-300万元。

2.资助年限:3年。

3.广东省资助:广东省根据国家资助按比例提供省财政配套资助。

4.学校配套待遇:学校按照达之青年学者引进项目入选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校聘教授,享受学者津贴、安家费和科研经费资助等相关待遇,帮助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协助入选人申请办理和认定省、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读学校附属幼儿园。

、应聘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请将申报意向表(见附件)发至人事处联系邮箱(标题请注明“海外优青材料+姓名”)。

、联系方式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吕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86-20-38256619,86-20-38256203

联系邮箱:gszpw@gpnu.edu.cn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处

联系人:邱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86-20-38265406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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