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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有关人才项目(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05/12  浏览()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将开展国家有关人才项目(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评选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我校限额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2021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并将推荐表、汇总表、佐证材料及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近期拍摄)电子版材料于5月16日前将发送至邮箱gsszk@gpnu.edu.cn,并于5月17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相关表格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二)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

1. 候选人推荐表

   2. 候选人汇总表

   3.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填写参考

   4.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人事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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