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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进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12/30  浏览()次

各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现对学校2021年9月新进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请参加试用期考核的人事代理人员(名单见附件1)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进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表》(附件2)。

请各单位重点考核其试用期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内容。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将影响劳动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请各单位在2022年1月10日前将试用期考核表报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38256619;地址:东校区行政楼311室)。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进人事代理人员名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新进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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