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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材料指南

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审批要求,接收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毕业院校或户籍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指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其中离婚人员有随迁子女的,须有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备注:上述表格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二、办事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邮政编码: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619   校内电话:6619

学校网址:http://www.gdin.edu.cn

人事处邮箱:gszpw@gdi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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