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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2013/06/03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据粤教继函[2013]15号文的有关精神,我校拟组织有关教师参加定于7月及10-12月期间在华南师范大学举办两期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凡今年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

(二)已列入专任教师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主要课程及若干专题报告。

第一期(暑期班)

培训时间: 71627日(730全省统考)

培训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第二期(周末班)

培训时间: 101920日,1123910161723日(121全省统考)

培训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未定)

三、报名方式及收费标准

1、报名方式:614(星期五)前,请各有关单位下载附件报名表填报盖章后上交,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gdinrsc@163.com

2、培训费用:300/人(由学校支付)

3、教材费、交通费、伙食费个人自理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30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50元)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24元)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20元)

四、课程免修申请

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符合免修条件者,可凭毕业证书和成绩表(复印件)在报名时办理“高等教育学”及“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免修手续。

五、其他要求

1、岗前培训学员分班、课程安排及管理规定将于每期培训开始前一周在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http://gdsz.scnu.edu.cn)的“培训通知”、“公告”等栏目发布,请务必上网读取有关信息。

2、课程考核。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全省统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两门课程将在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参见当期课程表。

3、新教师岗前培训意义重大,教学管理严格,一般不予请假。

六、联系咨询

联 系 人:王琴琴  杨肖尤

联系电话:38256620

联系地址:办公楼三楼312室(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1.2013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报名表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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