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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5/06  浏览()次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31号)精神(附件1),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一)从今年起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将增设青年珠江学者聘任类型,每个设岗学科限申报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珠江学者各1名。
(二)学校遴选特聘教授、青年珠江学者人选各不超过15人上报省教育厅,学校讲座教授人选申报名额不限。
二、岗位要求及人选条件
请参照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教育厅文件,符合设岗申报要求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要做好岗位设置申报工作;各单位根据设岗学科重点推荐优秀青年教师申报青年珠江学者,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做好人员遴选工作。
(二)申请设岗单位请下载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报表》;申报人请下载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表》,并提供附件材料(申报表见附件2)。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三)对于业绩成果材料,必须是申报人2011年以来取得的,且不得与他人申报材料重复;科研经费必须是个人通过竞争性获取的,不能将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设经费等作为个人科研经费;制订的工作目标要具体、清晰,可以量化考核。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请于5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申报岗位学科/人选申报表、附件材料。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及附件材料扫描件发送至gdinrsc@163.com。
联系人:王琴琴 杨肖尤 联系电话:38256620
 
人事处
2016 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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