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中共广东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行为严肃工作纪律通知〉要求的意见》(广师党委〔2016〕62号)的要求,决定开展校内津贴补贴(含奖励金,下同)清理核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津贴补贴具体包括:除国家和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广师院〔2015〕214号)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外,由各单位报学院财务支出或各单位内部自行发给教职工的各类津贴补贴项目均纳入清查范围,清查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主要工作
1、各单位对照附件1所列核查项目,对本单位2015年1月以来已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及以后可能发放的项目进行认真统计,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津贴补贴清理核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附有关发放项目的文件依据。对于拟清理或规范后保留的项目,需附函详细说明各项目保留的原由。
2、学院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津贴补贴清理核查情况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政策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符合政策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提出规范管理意见。
三、工作要求
1.校内津贴补贴清查工作是学院下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排查经本部门制表或汇总制表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类项目,对于个别支出性质不明确的项目,按照能报则报的原则统计上报。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漏报。做到不漏项,不漏报,不留死角,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
2.在本次清查工作中,凡属于应报送但未报送的人员津贴补贴类项目,待学院津贴补贴核查清理工作完成后,凡未纳入管理规定可发放的项目,将不得以任何名义再行发放,给学院和教职工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各单位要在6月23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津贴补贴清理核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同时报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有关津贴补贴发放文件依据等材料,报送人事处劳资科(本部办公楼305室 38265625或7797 林舒韵)。
4、没有需要上报津贴补贴核查项目的单位也要报送说明函。
附件:
人事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