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令,传达有关方针政策、文件精神。
2.制定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3.发挥行政职能作用,统一管理全校的计划生育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5.负责避孕药具的计划、管理和发放工作。
6.组织各部门计生联络员的培训,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总体管理水平。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