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科工作职责
- 1. 拟定落实师资队伍发展规划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 2. 负责"千百十工程"的选拔、聘任、考核等工作,各类专家、人才培养工程等人选的选拔与管理。
- 3.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国内访问学者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并跟踪考核管理。
- 4. 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教师继续教育等工作。
- 5. 负责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的聘请工作。
- 6. 负责教师各类在职进修学习等组织管理和新教师岗前培训。
- 7. 负责师资培训经费及教职工培训经费的预算、审核和管理。
- 8. 负责教师队伍信息统计工作。
- 9. 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